廢水處理后的再生水為再生水。再生水的概念起源于日本。中水回用是人們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廢水。再生后可用于工業生產、生活雜用、農田灌溉、水產養殖或補充地下水。
我國是一個缺水國家,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/4,居世界*84位。因此,開發利用有限的水資源是十分必要的。廢水經深度處理后,可滿足回用水質要求。實現中水回用是環境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途徑,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。我國部分城市中水回用的實踐證明,中水回用不僅可以獲得主要集中在城市的部分可利用水資源,而且比一般的長距離引水所需的投資和運行費用都要少。
這項技術有利于解決城市生活用水以及農業灌溉,既能減少新鮮的淡水使用量又能使環境免受污染,一舉兩得。而且對社會,環境和經濟效益都非常客觀。隨著中國污水污染日益嚴重,人們對于節約用水,和污水再次利用的意識不斷加強,相信我國的環境會越來越好。